东湖高新区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生物医药产业高能级创新平台
专项(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东湖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科技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强化创新转化和专业化服务质效,根据《东湖高新区关于突破性发展生物医药产业的若干措施》(武新管〔2025〕18号)及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就2026年第一批生物医药产业高能级创新平台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与任务名称
申报方向:AI制药
任务名称:光谷AI医药非临床研究创新中心
具体任务详见附件1。
二、支持标准
本次选定部署1个高能级创新平台项目,对该项目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研发费用)按最高不超过30%进行支持,每年给予最高3000万元综合支持。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含联合体内所有企业,高校院所除外)应是依法注册的东湖高新区独立法人主体单位,具有在区内承担申报任务的条件和能力。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具有省级创新平台(含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资格两年以上。
2.高能级创新平台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研发费用)应在1亿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部分应具备前期工作备案、规划、土地、环评、能评、建设、安评等手续完备。
3.申报单位有持续稳定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0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100人(其中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70人);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及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
4.申报单位(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申报期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名单。
5.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区级固定资产投资、研发费用等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或子项目)不得参与本次申报。同一投资内容不得在区级专项项目中多次、多头申报。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按申报材料模板编制《东湖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能级创新平台申请报告》,详见附件2。
四、申报时间及流程
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将编制的资金申请报告报送至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服务中心产业发展处。需提交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一律胶装成册),电子版材料(盖章版);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4月24日(周五)下午17:30前。请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专此通知。
附件:
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服务中心
2026年4月17日
(联系人:陈澍;联系方式027-8720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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