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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 2026-06-08 17:08
  • 来源: 内设机构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26109号)(https://www.miit.gov.cn/jgsj/ghs/wjfb/art/2026/art_49da616e2943407ca18fa5a8f0864a99.html),鼓励科技型企业、各类创新平台、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设立科研助理岗位,最大限度招录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就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促进2026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发科研助理岗位的重要意义。科研助理是指从事各类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学术助理、财务助理以及博士后研究等工作的人员。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就业,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提供重要人才支撑。

二、鼓励依托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途径。现对1承担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事业单位;(2建设布局的国家及省市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大学科技园、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新型研发机构等各类创新基地平台;(3)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瞪羚企业及独角兽企业等单位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618月毕业的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等海内外高校毕业生)的情况进行统计,请相关单位予以配合,填报《科研助理招录高校毕业生统计表》(附件1,必填)和《科研助理岗位开发信息表》(附件2,选填),分别于613日、627日、713日、813日、827日前将Excel电子版发送至科创局邮箱contactforwork@163.com。材料中请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对于依托各级科技计划项目设立的科研助理岗位,科研项目经费中劳务费科目资金可按照有关规定用于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支出。

三、支持各单位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对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2026届高校毕业生并按时填报信息的企业,高新区将在国家及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推荐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申报武汉市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https://www.wuhan.gov.cn/ztzl/23zt/jzwh/zcqd/bt/202308/t20230802_2241609.shtml)等政策。

鼓励有科研助理岗位招聘需求的企业、创新平台等用人单位,发布科研助理招聘岗位信息及填写附件2,科创局将组织相关用人单位参加教育部和工信部等部门举办的直播带岗进校园等招聘活动

四、联系方式

科研助理信息填报咨询电话:科创局 67880178

邮箱:contactforwork@163.com


       附件1-科研助理招录高校毕业生统计表.xls

       附件2-科研助理岗位开发信息表.xlsx

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

202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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