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区环境水务局关于王家店污水处理厂残余资产拍卖处置的公告
为科学合理开展王家店污水处理厂残余资产的拍卖处置工作,保障拍卖活动公开透明,根据《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财绩规〔2017〕3号)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拍卖,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原位于武汉市江夏区豹澥街道光谷七路的王家店污水处理厂存货及固定资产,其范围为存货、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办公设备),本次处置采取整体打包、一并拍卖原则,竞买人须对本次所有报废资产竞价,不接受拆分报价、部分竞买或选择性竞买,成交后须按清单整体接收、清理运输离场。
二、拍卖服务单位
湖北诚信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人)
三、报名方式及标的展示
有意竞买者应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公司法人,企业注册资金须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参与竞拍须携带有效证明文件,于2026年8月25日下午17时前与拍卖人联系,签订《竞买协议》,并缴纳竞买保证金80000元。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不予受理。以下为拍卖人指定账户:
户名:湖北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4200 1170 0080 5300 286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
看货地点:标的所在地。
2026年8月23日下午17时前提前电话预约,未提前预约的不再单独安排查勘标的。
四、拍卖流程
本次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及签订《竞买协议》,承诺遵守拍卖须知和规则等要求,方可参加拍卖活动。
五、竞买人须知
1.竞买人应遵守看货现场以及拍卖会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损坏、擅自挪动、拆解或取走报废物资,否则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竞买人不得以相互串标、围标等违法违规方式扰乱市场秩序,一经发现,将取消竞买资格。对于竞买人恶意串标、围标或成交后无故弃标的,一经查实,三年内禁止参加我局各类招投标、公开竞价活动。
3.在收齐全部成交价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在工作人员监督下自行组织清运。处置资产的拆卸、搬运、运输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我局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4.逾期未缴纳款项、未完成清运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我局有权重新处置该批报废资产,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弃标方承担。
五、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2026年8月26日上午10时至11时(延时除外)
拍卖平台:“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
联系电话:徐经理 18064008872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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