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建设世界级高水平创新平台
1. 对新获批的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发改局)
2. 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按项目支出20%(支出包括设备购置、合同开发、研发费用和行业技术交流活动费用)予以支持,单个项目最高1亿元。(企服局)
3. 对新获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工业企业,给予150万元 奖励。(企服局)
4. 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制造业中试平台,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企服局)
1. 东湖高新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获得以上对应国家级平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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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获得东湖高新区“一事一议”支持的企业,原则上不再享受本政策。实施过程中,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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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东湖高新区关于支持建设世界级光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新管〔2025〕5 号)
东湖高新区发改局:027-65563190
东湖高新区企服局:027-67886133(支持政策第 2、4 条)
东湖高新区企服局:027-67886135(支持政策第 3 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