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企业绿色化转型
对工信部认定并首次列入国家绿色制造名单的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企服局)
1. 东湖高新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 获得工信部认定并首次列入国家绿色制造名单的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中任意一项,可申请对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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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获得东湖高新区“一事一议”支持的企业,原则上不再享受本政策。实施过程中,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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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东湖高新区关于支持建设世界级光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新管〔2025〕5 号)
东湖高新区企服局:027-67880595
本条支持政策与外资企业政策第五条(绿色低碳发展)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