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企业研制技术标准、推进质量品牌强企—提升产品质量
1. 对首次获评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资助;对首次获评湖北省长江质量奖、湖 北省长江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资助。对通过国家、省级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省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国家、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验收合格的组织,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资助。(市场监督管理局)
2. 对入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业链质量提升示范项目”的单位,给予200万元 资助;对认定为“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的单位,给予100万元资助。形成国家、省级质量、标准、计量、检测、 认证等典型案例的组织,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资助。(市场监督管理局)
1. 东湖高新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资助项目为上一年度获奖、验收、获批的企业。
3. 近三年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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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获得东湖高新区“一事一议”支持的企业,原则上不再享受本政策。实施过程中,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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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东湖高新区关于支持建设世界级光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新管〔2025〕5 号)
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27-678802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