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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3-01-18 14:56
  • 来源: 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省市区关于政务信息公开要求,现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202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办公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保障群众、企业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按照政务和大数据局关于高新区政务网站信息建设的规定、要求,做好原创性信息的编制、加工和发布等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积极推进了管委会及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2022年,办公室通过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围绕管委会中心工作和职责范围,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共65条,主要包括:管委会领导职务变更信息18条;管委会机关预、决算信息2条;政府会议信息13条;政务督查3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27条;政务督查信息1条;2022年工作报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办公室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加强集约化平台内容信息管理,坚持常态化监管,不定期对错误表述、个人隐私泄露等问题进行排查。积极参加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全面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022年,办公室未发布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配合政务和大数据局持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结合办公室信息公开职责及工作实际,做好办公室负责专栏的信息发布工作,做到发布内容规范、要素完整、格式统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办公室无运营中的政务新媒体。

(五)监督保障。办公室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将政务公开工作同业务服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保障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按期按质整改政数局测评通报问题,整改结果及时予以反馈。加强社会评议,畅通各种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2022年办公室未出现因政务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党政办公室较好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部分工作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公开发布内容有待完善等问题。2023年办公室将继续对照政务公开测评指标,严要求、抓细节、统全局。一是通过加强对政务公开政策学习和业务人员培训,掌握政务信息发布规范要求,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完善信息内容支撑体系,着力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办公室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继续贯彻落实2022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审查内容、程序和责任,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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