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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5-01-20 16:43
  • 来源: 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202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下载,网址:https://www.wehdz.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办公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通过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回应社会重点关切,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围绕办公室主要工作和职责范围,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共84条,主要包括:管委会领导职务、分工信息更新17条;管委会机关预、决算信息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等内容4条;政府会议信息27条;政务督查3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相关工作情况32条(含工作方案和总结);2024年工作报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办公室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合法性、准确性。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力度,不定期对错敏字、不规范表述、个人隐私泄露等问题进行排查整改,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坚决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对违反保密相关规定的各类行为严格追究责任。全面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024年办公室未起草发布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办依托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并配合政务和大数据局持续做好网站建设维护,加强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做到及时更新,严格审核,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办公室无运营中的政务新媒体。

(五)监督保障

我办统筹安排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办工作职责和实际,制定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举措。2024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评议,畅通各种渠道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未出现因政务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党政办公室较好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是也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思想重视程度还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认识上还停留在“要我公开”上,公开主动性还不够,信息更新及时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学习掌握的还不够,公开内容中不规范表述的问题仍有发生,对发布信息的附件审核把关还不够严。

2025年,办公室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测评指标,严抓质量,力求提升。一是进一步提高办公室干部同事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与交流,及时提升信息公开政策的把握,增强工作监督和日常检查,层层落实责任,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办公室认真落实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做好由东湖高新区承办(主办)的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的公开工作,通过征询提案人和经办单位意见,并结合高新区实际,今年共公开市政协1号建议案的办理情况及29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办公室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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