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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6-01-06 17:32
  • 来源: 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202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下载,网址:https://www.wehdz.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办公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托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主平台,围绕社会关注重点,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依法依规、准确高效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稳步深化。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围绕办公室主要工作和职责范围,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共75条,主要包括:管委会领导职务、分工信息更新18条;管委会机关预、决算信息2条;政府会议信息31条;政务督查3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相关工作情况20条;2025年工作报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办公室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与保密审查机制,对所有拟公开内容进行全面审查,确保信息合法、准确、规范,坚决防止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泄露。加强对已发布政府信息的监督管理,定期排查并整改错别字、敏感词、表述不规范、个人隐私泄露等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按规定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5年,办公室未制定发布相关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办依托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并积极配合区政务和大数据局做好网站的建设维护、内容保障和常态化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目前,办公室未单独运营政务新媒体平台。

(五)监督保障

我办结合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本部门职责,统筹安排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发布时限。我办全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建议,未发生因政务公开不到位而被追责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我办无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我办不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工作。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5年,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我办未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事项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仍存在一些需要重视的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尤其在动态类信息更新上存在一定滞后未能完全做到与业务工作同步生成、同步公开,距离应公开尽公开、第一时间公开的要求尚有差距。二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仍有不足在信息审核环节,尽管已建立机制,但仍偶有疏漏,个别公开信息中出现表述不够严谨、格式不够统一,甚至存在少数错敏字词等问题。

2025年,办公室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测评指标,积极采取改进措施:一是完善信息更新提醒与督办机制,明确各类信息发布时限,确保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准确;二是强化审核校对责任制,并加强业务交流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治敏感性和文字规范化水平,同时积极配合政务和大数据局对已公开信息进行体检式排查,做到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精细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办公室严格按照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扎实做好由我区承办(主办)的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公开工作。在公开过程中,我们坚持依法依规、审慎稳妥的原则,逐件征询提案人和相关经办单位意见,结合实际情况综合研判,确定公开内容和公开方式。全年累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19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切实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办公室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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