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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滨湖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1-01-29 16:35
  • 来源: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滨湖街道办事处

滨湖街2020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武汉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滨湖街现将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滨湖街道办事处已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政务网上公示了机关职责、办公电话,主要负责人人事任免信息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政务公开之“人事任免”栏权威公示,街道不再另行发布;2020年2月26日在同一网络平台滨湖街发布了《滨湖街道办事处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2020年9月29日发布了《2020年度部门决算》信息;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及专项资金,因2020年起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在专项资金公开栏设置了窗口,参照管委会其它街道2020年滨湖街道方面未再主动公开,如上级部门提出要求,我们也将坚决执行;按《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财务管理制度》(武新管财[2017]2号)文件要求,以固定公开栏为主要形式,在13个村级改制公司和1个社区每季度进行村务,财务公开工作。

二、滨湖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公布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方面,街道做为基层行政单位,一般不制作文件,而是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信息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2020年印发规划性文件37份(其中新湖工发文件18份,新湖发文件9份,新湖办发文件7份,新湖疫防指发文3份。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指各行政机关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文件)

37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暂无数据

2020年数量为21项

38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暂无数据

2020年数量为57项

99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已结项项目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2020年武汉市政务服务“一张网”涉及事项78项,其中行政许可21项,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57项。2020年度街道综窗办件共计16636余件,深化政务服务“四办”改革呈现新突破。

第二十条第(六)项在行政处罚方面滨湖街道0件,行政强制0件。

第二十条第(八)项,在行政事业收费方面,滨湖街道0件。

第二十条第(九)项,2020年滨湖街道0件。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滨湖街道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滨湖街道0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府管理与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过程中还存在需要改进之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社会公众要求还存在差距,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落实有待加强。

一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切实保障申请人及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少数申请人不当行使申请权,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的行为作出必要规范。三是强化便民服务要求,通过加强信息化手段的运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滨湖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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