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数局的精心指导下,我街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主要依托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湖北政务服务网两个平台,围绕基本行政信息、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公共服务事项等内容,按照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政策措施,依法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认真稳妥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街党工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强化部署,分解任务,明确党政办统筹,各部门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组织班子成员交流研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手册》;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准确无误。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编制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据区直部门安排,及时补充更新政务网信息公开栏目内容,主动公开街道主要职责,办公时间、地点、电话、街道主要领导等基本信息;公开财务预决算信息1条、公开低保/基本困难群众生活救助/优抚信息200余条,公开政府采购信息43条,公开政府权责清单125条,公开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信息3条,公开街道2021年度工作报告1份。
累计收到依申请公开数6件,结转至下一年办理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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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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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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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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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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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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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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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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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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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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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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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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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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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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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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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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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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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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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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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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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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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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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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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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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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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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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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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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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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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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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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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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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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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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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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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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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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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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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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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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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2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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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5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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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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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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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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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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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街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少数职能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公开信息渠道少、不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标准模糊等问题。2022年,我街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体系化、规范化建设:一是压实信息公开责任,街道党工委进一步强化部署,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落实审查责任,确保分管领域信息公开准确、安全;二是提升信息公开实效,本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梳理应公开事项的内容、对象及方式等基本要素,确保该公开的全公开。三是提升信息公开能力,依托《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手册》,组织具体负责工作人员强化培训、交流提升,深化推进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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