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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豹澥街道办事处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6-01-20 15:25
  • 来源: 豹澥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wehdz.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豹澥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公开透明、便民利民,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

    (一)主动公开情况。将其作为党政口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党政统筹把关,相关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线上依托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网站等官方平台,更新街道机构职能信息1则,公开财政预决算报告2份、豹澥街道履职事项清单1份、街道年度工作报告1份。线下在街道政务分中心、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资料栏,方便群众进行政府信息查询和政策咨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在区政数局的指导下,规范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环节,依法依规按期回复。2025年度结转上年度依申请公开0件,新接收13件,其中1件转行政复议,1件转行政诉讼,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

(三)平台建设情况。坚持自查和第三方检查相结合,及时更新完善相关信息,修改错敏词,确保信息规范准确。

(四)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层层审核把关;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司法所开展业务培训学习,提升信息公开能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完善责任追究机制,本年度未发生相关追责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定短板,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政务公开标准化水平有待提升。根据第三方评估反馈情况,部分主动公开文件在起草、审核环节的规范性、准确性仍存在不足,需进一步强化内容把关与质量控制。二是信息公开渠道多元化建设尚需加强。线下公开载体建设不够充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覆盖面、形式多样性有待拓展。三是依申请公开办理能力有待提高。部分职能部门对信息公开申请的重视程度不足,答复材料规范性、完整性有待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运用仍需深化,依法履职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将从以下三方面着力改进:第一,强化全过程质量管控,提升公开内容规范性。建立文件起草、审核、公开全链条质量监督机制,明确各环节责任要求,重点加强对政策文件、统计数据等关键信息的合规性审查,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权威。第二,拓展立体化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便利性。统筹推进线上线下公开渠道,在及时完善线上门户信息的同时,依托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打造“政务公开专区”,通过宣传栏、电子屏、自助查询终端等多种载体,为群众提供便捷、多元的政府信息获取渠道。第三,深化专业化能力建设,提高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培训,建立依申请公开案例指导机制,完善部门协同办理流程,明确答复标准与时限要求,切实提升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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