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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东湖高新区城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0-12-15 18:39
  • 来源: 东湖高新区城管局

2019年,东湖高新区城管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全力打造透明、法治、服务型城管,现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 主要工作情况

一是认真执行制度。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坚决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按照《条例》明确信息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予公开”,对不予公开的说明具体理由,切实做到了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二是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了解和掌握《条例》的精神、内容以及城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公开形式多样化。以高新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网为信息公开主平台,辅以信息公开栏、新媒体等形式,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我局信息内容。近几年,我局陆续开通了新浪微博、东湖高新城管微信官方号、东湖高新城管抖音等内容,全年共推出200多期内容,及时报道城管执法动态信息,全年阅读量达5万余人次。信息被多家媒体转载,转载量达千余次。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2019年在东湖高新区政务外网政府信息公开网累计公开政府信息条,及时发布了相关信息内容。

在原来的工作基础上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展、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健全完善签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依法妥善做好相关工作。

三、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转发了市城管委修订的相关政策性文件信息,发布了2019我局相关业务口(市容、垃圾分类、查处违法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发布我局法制宣传工作动态、应急管理(融雪防冻、桥梁安全)等年度应急演练方案内设机构职变更等文件。以信息公开形式东湖高新区管委会政务外网公示。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指各行政机关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指2019年增加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0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0


0

行政强制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8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本年增/减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已结项项目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四、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公开城市管理的相关信息,全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需增设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责任领导,明确具体经办人加大对政务公开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专业知识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制度,用好东湖高新区管委会政务网平台,依申请公开制度,内部保密审核制度,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有关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努力从多个层面上实施全方位的公开,探索利用好新媒体(抖音、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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