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0年度信息公开
工作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下称《通知》。按相关要求编制。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高新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城管局认真贯彻落实《通知》和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以东湖高新区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进行发布,作为城管局政务信息发布主渠道,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务信息,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按照《通知》要求,在城管网上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能、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机构信息等;财政预算、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重要信息以及城市管理重要工作推进情况等工作信息。全年通过各种途径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条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政府集中采购项目49个,采购总金额20275.42万元;处理信息公开申请3件。强化网络平台建设和管理,保证了平台运行平稳和门户网站运行安全,全年没有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故。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工作。
(一)加强重点工作信息发布。拆违飓风行动、燃气宣传、景观设计公布、垃圾分类等重点民生工作,全年在各类省市级媒体发布稿件603篇次,其中疫情期间采写发表稿件280余篇次。推送的稿件多次被《楚天都市报》《长江日报》《武汉晚报》《经视直播》《武汉新闻》等媒体报道,北斗智能环卫系统的稿件被《湖北日报》等20余家媒体报道。发布抖音37条,各类工作短视频5条。向武汉电视台《城管时间》栏目推送电视新闻16条。微信公众号推送48篇次。通过媒体多种手段对外公开武汉城管相关政策及业务信息,正面引导社会舆论。
(二)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通过城管网及时发布城市管理规章制度、政策文件起草制定过程,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民生类建设与生活垃圾分类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及时发布相关工作动态,增进了公众对城管工作的了解,为公众办事提供权威信息渠道。
(三)坚持严格执法透明办案。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按照市城管执法委相关要求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实现对所有执法人员在线指挥、所有执法案件全程跟踪记录。2020年,市级城管部门共办理行政处罚温馨提示单17850件;责令整改11530件;简易案件1328件;一般案件1218件;行政检查1550件;信息采集8588件;处罚金额共3355106元。
(四)优化行政审批与服务。积极推进窗口审批服务改革,对标优化服务事项,落实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大力推进“四办”(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政务服务质量全面提升。2020年,市城管执法委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受理并办结审批事项1051件,政务服务“网上办”和“一次办”事项均实现100%,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指各行政机关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文件) | 2 | 2 | 2 |
《绩效》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 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包括行政奖励、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和其他类) | 0 | 0 | 0 |
《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2020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 数量
|
行政处罚 | 2546 | 2546 | |
行政强制 | 5 | 5 | |
《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 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9 | 20275.42(万) |
三、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坚持“开门办公”,落实“民有所呼、我必有应”,畅通投诉渠道,热心回应市民诉求。2020年城管局共收到市长专线办件4364件,城市留言板办件622件,主任专线76件,按期办结率100%。
建立健全依申请信息公开机制,制订了《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须知》,通过当面受理、官方网站等渠道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件,全部按照程序办理。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3 | 0 | 0 | 0 | 0 | 0 | 3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0件,其中1件结果维持,1件原告撤诉。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信息公开机制还不够健全,内容发布还不够全面,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2021年,我们将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和政务服务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信息联络员队伍,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围绕城管工作重点和民生关注热点,高质高效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工作,畅通诉求渠道,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严把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社会安全稳定。
三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熟悉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提高政务信息采集编辑能力、舆情回应能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疫情防控
在疫情防控前线担当作为。按照区党工委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城管局全体干部职己,坚守一线、克服困难、奋勇争先,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区城管局作为武汉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受到市委表彰;一名党员获得湖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两名党员荣获东湖高新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二)营商环境
城管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发扬“店小二”精神,坚持“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精准快速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落实精细化管理,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城市环境,提升城市软实力。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推行集约式、非现场执法方式,审慎包容执法。
(三)积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
2020年城管局继续巩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科学建立“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根据管委会“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年初在管委会数据库中,随机抽选人员和抽访监管企业,并将检查结果在区政府网上进行公示,通过“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加强了保洁单位及运输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杜绝关系户人情案,规范了企业作业流程。全年继续在管委会执法人员数据库中随机抽取人员和保洁、运输、建筑工程类企业进行双随机工作,并圆满完成任务。
(四)推进重要民生工作信息公开。按照《要点》要求,推进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2021年将通过管委会政务网后及时发布垃圾分类、公厕管理常态化等重点民生工作相关推进信息。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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