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贯彻落实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我局依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相关条例办法,结合东湖高新区城管局实际编制了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紧紧围绕东湖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要求完成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通过优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周密部署工作任务、督导检查、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政务公开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为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把政府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密联系群众,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政府公开工作。为了确保高质量地开展好政务信息工作,法制科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承办。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切实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截止2022年1月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
我局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对已公开内容的修改删补,按照相关要求更加充实准确。一是提升公开的内容质量使之更加充实。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提升公开的时效使之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三是提升区管委会转办的关于申请公开事宜办结效率。2021全年,我局接到群众的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已按照相关要求予以回复。
(三)政务公开形式更加多样。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结合区政数局相关标准,认真创建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更加丰富多彩,更具灵活多样。一方面对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充分利用东湖高新区政务网站地方平台链接(城管局)栏目进行政务信息的公开和发布。在第一时间公布市城管执法委的政策法规、主动公开文件,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关注和支持我局工作;另一方面,通过公示、政务公开栏等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通过“开门纳谏”,12345市长热线向社会各界公布东湖高新区城管热线、东湖高新城管微信小程序,倾听百姓心声、问计于民,多渠道接收市民对城市管理的意见、建议。我局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情况在“智慧城管”信用信息平台公开,2021全年主动公开文件14件、其中规范性文件8件。全年行政处罚案件共计4233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8 | 0 | 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233 | ||
行政强制 | 29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2件,已办结。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认真落实东湖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取得一定成效,但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下一步,我们积极对接区政数局,落实相关栏目设置,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改进。
一是强化认识。把落实政务公开与践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干群关系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
二是积极创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出现的新情况和新特点,不断强化对政务公开的监管,防止出现死角和漏洞。
三是落实责任。继续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考核重要内容,进行经常性检查与考核,使此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四是优化质量。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与内容,程序与方式,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各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时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我局有序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强化公共服务信息等公开。截止2022年1月初,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4条,根据我局所履行承担的政府职能,在政务信息公开上做到了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客观反映工作情况。
(二)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我局强化主动公开工作内容,推进部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解读,积极回应相关舆情,及时详细地对市民关心、社会关注的政策开展多形式、易接受的解读。
1. 认真做好依申请工作。截止2021全年,我局暂未收到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申请,已按申请人联络方式进行联络并提供其所需内容。
2. 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主要涉及咨询电话接通,共计460余次。
3. 政府信息复议、诉讼及申诉情况 。截止2022年1月初没有发生针对我局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4.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各项规定,截止现在政务信息公开均涉及收费事宜。
5. 平台建设。按照政务网站的建设标准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以及社会关注点,不断完善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栏目。
6. 公益性建设情况。2021年全年我局查控违办积极作为,主动出击、积极协调全区各街道排查老旧小区依法查处全区103004平方米历史存量违法建设。基建科主动作为,高效超额完成市城管执法委布置的年度全区(厕所建设)任务、市容科走访慰问环卫工人,切实维护环卫工人合法权益。燃气办组织开展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我局广泛开展社会公益性建设、积极促进社会公益资源配置更加公平公正,社会公益事业公益属性得到更好体现,全社会关心公益、支持公益、参与公益的氛围更加浓厚。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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