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了202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东湖高新区预算调整方案包含在市本级中)。根据预算公开的相关要求,现将东湖高新区2024年预算调整情况公开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由年初的301.32亿元调整为329.18亿元,增加27.86亿元。
1.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不变,税收收入与非税收入结构根据目前执行和全年计划进行调整。
2. 转移性收入由年初预算的78.95亿元调整为106.81亿元,增加27.86亿元。一是根据中央、省、市转移支付下达情况,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由年初的65.47亿元调整为79.54亿元,增加14.07亿元;二是上年结转收入按决算数将年初的8.19亿元据实调整为8.98亿元,增加0.79亿元;三是为平衡预算收支、合理控制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由年初的5亿元调整为15亿元,增加10亿元;四是根据债券发行情况,增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亿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由年初的301.32亿元调整为329.18亿元,增加27.86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的192.19亿元调整为220.05亿元,增加27.86亿元。主要是增加制造业、城乡社区、住房保障、教育等支出。
(三)通过上述调整,2024年东湖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由年初的255.01亿元调整为326.71亿元,增加71.7亿元。
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的209.81亿元调整为197.02亿元,减少12.79亿元。一是土地出让收入维持年初预算不变;二是受房地产市场下行影响,办理工规证手续的经营性项目减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由5.2亿元调整为2.6亿元,减少2.6亿元;三是由于部分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对应项目实现的收入不及预期,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由33.86亿元调整为23.67亿元,减少10.19亿元。
2. 转移性收入由年初的45.2亿元调整为129.69亿元,增加84.49亿元。一是根据中央、省、市转移支付下达情况,增加转移支付收入1.57亿元;二是上年结转收入按决算数将年初的0.26亿元据实调整为0.27亿元,增加0.01亿元;三是根据债券发行情况,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由年初的44.94亿元调整为127.85亿元,增加82.9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由年初的255.01亿元调整为326.71亿元,增加71.7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的190.81亿元调整为262.51亿元,增加71.7亿元。主要是增加棚户区改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等新增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
(三)通过上述调整,2024年东湖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由年初的1.03亿元调整为1.04亿元,增加0.01亿元。
转移性收入由年初的0.03亿元调整为0.04亿元,增加0.01亿元。主要是根据中央、省、市转移支付收入调整增加。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由年初的1.03亿元调整为1.04亿元,增加0.01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由年初的0.73亿元调整为0.74亿元,增加0.01亿元。主要是增加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
(三)通过上述调整,2024年东湖高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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