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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和国资监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6-01-19 09:55
  • 来源: 财政和国资监管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和国资监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并遵循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特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网站(https://www.wehdz.gov.cn/2022/zfxxgk/zfxxgknb/)下载。现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和国资监管局(以下简称“财政局”)202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财政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市人民政府196号令)等规定,全面推进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主动公开财政信息共计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财政局共受理公开权利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3件,均已按照相关要求予以回告,办结率达到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对所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核和保密审查管理,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一致性和时效性。财政局未制定规章,未制发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结合财政部门工作实际及信息公开职责,与政数局合作持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确保财政局负责专栏的信息发布工作得以顺利进行。财政局无运营中的政务新媒体。

(五)监督保障情况。主动接受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考核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压实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主体责任,未出现因政务公开不到位而需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度,财政局共处理了367件行政许可事项。具体而言,涉及代理记账机构的年度备案共计364件;此外,还完成了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认定3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5年期间,财政局共受理3由公开权利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财政局受理0件行政复议事项。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财政部门在信息公开领域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本年度主要问题是栏目信息发布规范性仍需提高,存在个别格式错误和错别字。政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且持续的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财政局继续致力于财政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进一步优化问题通报及考核制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问题的发现、联络、协调和督促,确保各栏目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现将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作如下报告:财政局已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纳入高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并将该文件抄送给区政数局等相关执收部门。2025年东湖高新区政府信息处理费的收入数额为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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