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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东湖高新区佛祖岭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1-02-19 13:50
  • 来源: 佛祖岭街道办事处

2020东湖高新区佛祖岭街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佛祖岭街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佛祖岭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主动在政务网上公开辖区所处方位、管理范围、人口面积、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按规定公开规范性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街道办始终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及时维护更新机构职能、机构设置等相关信息,主动公开政府规章与规范性文件等相关政策信息,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街道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例。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街道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建立健全佛祖岭街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保密审查等内部工作机制,配强工作力量,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与时效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街道按照高新区政务公开相关规定,一是从文字表述、政策方针等层面进行审核把关;二是及时动态调整相关公开信息,确保平台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三是依托市级“微邻里”、“民呼我应”以及街道“智慧社区”等信息化平台,完善现有的居民事务办理和投诉渠道,优化服务群众和基层的端口,提升事务办理效率,不断推进平台规范化建设。

(五)其他信息公开情况

街道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上公示了街道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机构信息。下辖村改制公司按时公开村务、财务信息,社区按相关规定要求每年在财务公开公示栏公示惠民资金项目计划审批表与完工后明细。

(六)监督保障情况

街道不断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渠道,采取社会监督、行政监督、内部监督相结合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监督检查,有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2020年,未出现投诉、举报等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71

0

0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据湖北省委政务网19年该项目数量为20

根据湖北省委政务网20年该项目数量为-1

5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根据湖北省委政务网19年该项目数量为48

根据湖北省委政务网20年该项目数量为+89

294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20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已结项项目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1210.89万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佛祖岭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但存在着部门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高、业务能力不足、公开形式还需加强、政务网利用率不高等问题。下一步,将着重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提高认识和加强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和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意识。

二是配套完善相关制度。配套完善相关实施细则,明确职责,增强责任意识。

三是依托创新方式。依托已在2019年建设的“民呼我应”信息平台,利用已有的智慧社区版块来提高信息公开的形式多样化和便民化。

四是加大对社区信息公开的督导检查。定期对社区居务信息公开进行督导,使之做到真公开、常公开,达到规范社区干部公平公开公正办事的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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