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高新区《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佛祖岭街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佛祖岭街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主动在政务网上公开辖区所处方位、管理范围、人口面积、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以及街道当年财政预、决算信息等。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结合街道工作实际情况,除在东湖高新区政务网上及时更新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以及部分涉及街道社区居民民生问题的政策信息外,街道在微信公众号“佛祖岭之窗”上共计140条原创内容,内容涵盖“家门口就业”民生项目招聘信息、疫情防控引导指南、文明城市创建倡议及辖区内各类居民活动报道,进一步缩短与居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距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街道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例,均为自然人申请。其中部分公开17例,公开1例,不予公开3例,申请人主动放弃公开1例。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街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严格落实对街道年度所属事业单位考核考评情况以及其他需进行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同时对发布在微信公众号“佛祖岭之窗”的内容实行“三审”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2022年度街道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累计0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高新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用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重点做好街道财政预决算、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依托街道“智慧社区”、“综治助手”以及微信公众号“佛祖岭之窗”等信息化平台,完善现有的居民事务办理和投诉渠道,优化服务群众和基层的端口,提升事务办理效率,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
(五)其它信息公开情况
要求辖内改制公司参照《佛祖岭街道2022年度改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及时公开公司年度预算、决算等财务信息和各项需要公开的公司行为;辖内社区按相关规定公示年度惠民资金以及“民生微实事”项目的执行情况。
(六)监督保障情况
街道主要采取社会监督、行政监督、内部监督相结合方式,重点依托街道智慧信息平台,市长热线等群众来文来电信息等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对群众关心的尤其是涉民生社会信息内容进行收集汇总,为下一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供基础。
2022年,佛祖岭街道未发现投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 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24 | ||
行政强制 | 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注:湖北省政务网上街道行政许可为户口迁移审批业务,佛祖岭街道辖区具体为同心派出所办理,故街道本级行政许可办理数量2022年为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2 | 2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7 | 17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2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1 | 1 | |||||||
(七)总计 | 22 | 2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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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佛祖岭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充分,对政务网公开形式形式的不熟稔,仍存在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形式不够丰富、机制不够健全、效果不够明显的情况,在政务公开技术层面、规范要求方面还需要区政数局的不断指导与帮助。
2023年,为进一步推进我街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街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几点改进举措和方向:
一、提高认识加强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局性的认识,提升街道具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敏锐性和业务实操能力。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整合街道各类信息化平台和发布渠道,从整体上建立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完善实施细则。
三、探寻丰富便民形式。在现有的政务网以及微信公众号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居民群众实际需求,设置完善信息发布栏目,提高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便民化。
四、常态维持督导检查。定期对社区居务及辖内改制公司信息公开进行督导,使之做到真公开、常公开,达到规范社区干部公平公开公正办事的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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