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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3-01-29 09:28
  • 来源: 武汉市公安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2022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和管委会相关工作部署,现向社会公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以下简称公安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公安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度重视和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政策规定,持续加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通过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及公安分局官方微信平安光谷等平台,多举措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2022年公安分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等文件要求,2022年通过平安光谷公众微信号,主动公开发布429篇各类政务信息,其中围绕落户新政、跨省通办、反电诈法等发布政策解读42篇;聚焦民警暖心帮扶、破案打击、反诈成果发布一线警事259篇;发布各类交通出行预警24篇。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公安分局通过系统、信函接收公民、法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宗,均按规定时限依法办结7宗。全年未因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公安分局认真学习政务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参加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主动对照政府信息基本要求,将公安分局及各派出所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均进行了公开。全面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未发布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公安分局严格落实对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公安分局官方平安光谷微信公众号的规范化建设,做到发布内容规范、要素完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五)监督保障。公安分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着眼于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强化日常监督考核管理,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工作考核,加强社会评议,落实责任追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2022年公安分局未出现因政务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41

行政强制

916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942.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宗,主要涉及个人信息、行政执法案卷类。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2年,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公开的方式方法还要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更新、充实。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加强队伍的业务培训;二是强化日常工作管理;三是规范和丰富公开内容;四是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拓宽公开的渠道,不断提升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公安分局严格落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仔细梳理公安政务服务类事项212项,规范公开业务办理指南、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办理时效,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简易、便捷的指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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