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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6-01-19 11:30
  • 来源: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武汉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平安光谷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147篇各类政务信息,聚焦服务民生小案、打击网络诈骗、提供政策解读等工作信息,通过主动公开的形式,有效提升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分局通过系统、信函接收公民、法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16宗,已办结15宗,1宗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严格执行法定程序,规范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流程,确保答复的规范性与准确性;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相关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保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分局持续加强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的运维保障,在政务服务大厅等场所设立了政务公开专区,确保了公众信息获取的准确化,渠道的多元化。

(五)监督保障。建立常态化检测与动态提醒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加强社会评议,落实责任追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行政许可总计228029条,行政事业性收费中本年收费金额为110.5025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80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0.50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1

1

4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东新公安分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还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是各基层所、队、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了解度、知晓度、宣传度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分局对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工作规范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分局信息公开协调机制的规范化与稳定性,例如内部职责划分、信息共享效率及人员专职程度等方面需进一步加强。

2026公安分局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措,确保公开流程更加规范,申请渠道更加拓展,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群众的质量。一是细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流程;二是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三是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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