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关东街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 711 号)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积极推进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标准、强化培训提升、确保按时按质发布,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切实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依法性、全面性、及时性及准确性。同时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六保”“六稳”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和做强监管的“加法”,更好发挥制度的支撑、保障、激励作用,杜绝不依法行政,随意执法、手续繁琐、效率低下、遇事“推绕拖”等办事难现象,破障碍、去烦苛、筑坦途,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我街在2021年严格按照武汉市、区两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到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公开透明,公共卫生信息发布及时有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2021年我街道先后针对街道机构职能、党政领导分工、财政预决算等信息予以主动公开。
(二)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进一步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关东街道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制度,积极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三是结合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
(三)平台建设:我街道采用TRS集约化门户平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由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由分管领导进行审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街道注重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全年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其中结转上年度0件,自然人11件,商业企业0件,已按要求办理11件,0件尚未办理。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1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 | 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11 | 1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关东街道有7起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其中结果维持6件,结果纠正1件;有1起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诉讼,该起诉讼未经复议直接起诉,结果纠正。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6 | 1 | 7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关东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例如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开展得还不够平衡、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部分动态信息发布得还不够及时等等。
2022年,我街道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落到实处,保障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一是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抓手,带动信息公开工作全方位提升;二是探索利用新媒体等其他方式开展信息公开;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干部信息公开的能力,让更多的群众关心、理解、支持街道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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