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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1)整改情况的公示

  • 2025-06-23 00:00
  • 来源: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第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整改情况的公示

一、反馈问题

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一些干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够坚定,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仍有差距,过于强调近年来发展过程中欠账较多、历史积累矛盾突出等客观原因,对一些牵涉面广、处理难度大、利益纠葛复杂的问题不担当不碰硬。一些地方和部门主动作为不够,推动解决问题主要靠上级部门督察、通报等。个别单位乱作为,甚至为应对考核和督察干扰监测数据、凭空编造台账。(省序号1

二、整改目标

《武汉市贯彻落实第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提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树牢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绿色发展理念,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断提升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本领,切实增强建设美丽中国武汉样板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整改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主体班教学和网络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生态环保理念、意识、能力,树立正确政绩观,增强斗争精神,敢于动真碰硬,形成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重要典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责任单位:各区,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验收单位:市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对应省整改措施1

2.突出生态文明建设成效考核。健全绩效管理综合考评体系,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情况作为各区和市直有关单位绩效管理综合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引导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牢正确政绩观,坚定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责任单位:各区,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验收单位:市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对应省整改措施2

3.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持续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主题纳入年度宣传教育计划并抓好落实,通过线上和线下多种形式,面向党政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举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宣讲活动。(责任单位:各区,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验收单位:市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对应省整改措施3

4.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区和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重要职能部门向社会公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并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本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各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委组织部、委宣传部、发改委、经信财政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市城管执法委、交通运输市水务局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园林林业局;验收单位:市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对应省整改措施4

5.加强问题督查督办。紧盯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事项进行督办和通报;严格验收销号程序,加强督查督办,对整改落实情况和验收销号情况开展现场检查抽查,对整改不实的情况视情采取函告督办、约谈通报等形式,督促整改到位。梳理重点任务,统筹力量开展交叉执法和机动执法。对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视情开展专项督查或联合抽查行动。(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验收单位:市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对应省整改措施5

6.强化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构建人防+技防的人为干扰监测站点预防体系,制定实现路径方案并推进实施,在国控自动监测站点建设电子围栏系统,加快形成预防人为干扰监测的技防能力。常态化开展站点周边环境巡查,运用通报、约谈、考核等手段,加大对人为干扰监测行为的惩戒力度,预防人为干扰监测数据、造假等问题发生。(责任单位:各区,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市场监管局;验收单位:市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对应省整改措施6

四、整改情况

目标完成情况: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树牢全区各级领导干部绿色发展理念,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断提升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本领,切实增强加快武汉新城建设,打造世界光谷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措施完成情况:

1.2020年以来,高新区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等主题,开展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按要求指导全区各级党(工)委开展学习。2022年以来,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指示等主题,共开展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同时,已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东湖高新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度集体学习计划》

2.强化对领导干部履行生态环保工作职责的考核与监督,高新区制定印发了《全区2024年度绩效管理综合考核办法》,将环保督察整改、水环境改善、空气质量改善等生态环保类指标纳入全区绩效考核范围,按照职能职责分解下达至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同时将环境保护作为绩效管理和干部考评一票否决事项,干部选拔任用任前监督环节征求环保部门意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并定期开展生态环境警示教育,向全区转发中央、省市生态环保督察典型案例,进一步发挥警示作用。

3.高新区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先行机制,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教育培训,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武汉及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处级干部理论研修班培训、新入职干部培训,并安排专题授课、交流研讨以及警示案例教学,引导不同层级干部抓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

4.高新区为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了《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在政务网公开发布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部门、园区、街道及平台公司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同时每年度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上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5.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督查督办,针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中涉及高新区的14项整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单位、牵头验收单位、整改措施。同时强化区级统筹,采取清单化调度、现场核查、验收销号等方式,强化对整改工作的指导督导、精准调度、跟踪问效,定期将整改进展情况向全区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对整改进展缓慢的责任单位适时下达督办函,确保整改部署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6.高新区有三个国控点(一个大气监测点,两个水质监测点),分别位于民族大道182号空气质量监测国控站点、牛山湖湖心水质监测国控点、长江白浒山国控断面。为保障国控点监测数据质量,2024年高新区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完成民族大道182号空气质量监测国控站点电子围栏建设,依托电子围栏视频监控系统定期实时巡查站点周边人为干扰情况,同时协调中南民族大学落实站点保障要求,非必要严禁进入站点采样区范围。高新区常态化开展民族大道空气质量监测国控点、牛山湖、长江白浒山国控断面日常巡查截止目前,暂未发现上述国控点存在人为干扰监测数据、造假等问题。

现将该整改任务的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623-202574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6788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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