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序号7)整改情况的公示
一、反馈问题
武汉市在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工作方面存在短板,2023年1—8月,空气质量在19个副省级及以上城市中排名第16位(由好到差排序),在31个省会城市中排名第20位(由好到差排序),空气质量优良率同比下降5.0%,PM2.5浓度同比上升9.1%,臭氧浓度同比上升3.1%,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增加3天,空气质量改善形势严峻。
二、整改目标
持续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整改措施
1.环境水务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改善空气质量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空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制定并实施全区改善空气质量年度考核办法,定期通报排名,压实工作责任,举一反三,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企服局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到2024年底前全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市下达任务目标。
3.交通大队严格落实老旧柴油货车在三环线(含)区域内道路禁行规定。2024年11月1日起,初次登记日期在2014年1月1日(不含)前的老旧柴油货车在四环线及以内区域禁行。
4.建设局、城管局优化重点领域车辆结构,推动公交车(除应急保障用车外)新能源率、出租车新能源率、新增和更新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车新能源率、轻型环卫车新能源率均达到市下达目标任务。
5.建设局实施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制度。
6.建设局、城管局落实扬尘污染防控标准和要求,每月对全区工地、道路和渣土运输、渣土消纳等开展现场检查,对落实扬尘污染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
四、整改情况
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东湖高新区空气质量总体改善,2025年全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77,较去年同期改善5.3%;优良天比率为81.1%,较去年同期改善5个百分点;PM2.5均值浓度为36.8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改善5.2%,O3_8H_90per均值浓度为153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改善12.5%。
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东湖高新区制定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依据市级大气绩效考核办法,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对区内各街道改善空气质量相关工作进行考核,对全区空气质量状况及大气重点工作进展适时通报,压实工作责任。
2.加快发展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印发《东湖高新区突破性发展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三年行动方案》,出台光谷“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发展12条”。大力支持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全场景落地,推进无人售卖车、接驳车等场景建设,陆续开放测试道路,同步推进剩余道路安全评估。
3.常态化开展老旧柴油货车违禁通行管理,组织力量加强对辖区重点货运通道、园区货运车辆专项整治,查处各类货车违法行为超21000起。
4.强化货运企业监管,积极开展货运环保宣传教育,提升企业对新能源车的认识和接受程度。推进3家企业共更新16台新能源城市绿色配送货车。积极推广老旧环卫车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区内轻型环卫车辆159台,其中轻型新能源环卫车辆141台,占比达88%。
5.积极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加强政策贯宣,已审核发放194个施工工地场地二维码,并组织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信息管理培训共计51场次,贯宣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管理、编码登记等管理管控要求。
6.持续加强工地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结合我区实际情况重点强化工地进出车辆冲洗、裸土及易起尘材料覆盖、机械设备尾气排放等环节的管控,开展房建市政项目文明施工巡查超1500次,出动人员超2200人次,立案处罚56起,共计处罚金额26.6万元。道路清扫机械化作业方式优化为“吸扫、冲洗、收边”,开展建筑垃圾类联合执法40次,出动建筑垃圾类执法人员超14000人次、出动车辆超4400台次,依法查处建筑垃圾违规运输车辆230台,处理建筑垃圾违法案件207起,罚款金额102.8万元,有效管控违规运输处置建筑垃圾行为,形成了较强的执法震慑。
现将该整改任务的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1月20日-2026年2月2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67880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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