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2号楼6楼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办公电话:办公室(67880108)、信访(67880420)、水务科(67880674)、 监管科(67886233)、大气办(67880363)、建设科(67886250)
传真:027-67880108
负责人:胡长春
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优化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二)负责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做好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核与辐射安全等监督管理。
(三)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四)负责建设项目环评和环保竣工验收、企业污染设施闲置与拆除、危废转移处置等工作。
(五)负责水务水利工程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利用和保护工作,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和水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六)负责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监督管理供排水行业、再生水利用行业。负责城镇生活污水的处理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七)负责河湖长制工作,推进跨区域河湖联防联控。负责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水务水政等领域的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协调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生态问题。负责湖泊禁养工作。
(九)承担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内设科室主要职责:
(一)综合办:党建、纪检、财务预算、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会务后勤、档案等。
联系电话:67880108
(二)水务科:水污染防治、河湖长制、组织指导防汛抗旱、指导河道堤防的运行管理、监督雨污水设施运营和维护管理、指导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负责涉水务法律法规事务、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
联系电话:67880674
(三)监管科:环境监察、土壤污染防治、环保督察、辐射和危险废物监管、排污许可、总量减排、总量指标审核和替代、排污权交易、环境应急管理等。
联系电话:67886233
(四)大气办:大气污染防治,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编码登记与抽测、加油站的油气回收监管、企业绩效提级咨询指导等。
联系电话:67880363
(五)建设科:拟定水务发展中长期规划、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二次供水改造及供水保障协调、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等。
联系电话: 67886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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