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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6-01-12 15:45
  • 来源: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

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以下简称环境水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生态环保、水务湖泊、环保督察等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严格执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健全发布审核流程,统筹强化源头管控,及时清理信息错敏字,及时对主动公开目录和事项进行梳理,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合理。加强内部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指导、协调统筹,积极配合政数局做好信息公开考评,确保公开及时、合法合规。主动对外公开信息和投诉电话,听取社会公众的建议,全年未出现因政务公开被责任追究情况。2025年,通过各类网站媒介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4件,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例,均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并回复。

(一)主动公开情况

环境水务局始终坚持做好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坚持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2025年通过各类政务公开载体,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共144条。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设环境水务局栏目,在部门栏目开设政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子栏目。已公开职能、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环境保护和水务湖泊、行政处罚等相关工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条,其中11条按照相关要求已予以回复公开,均已按相关程序回告,办结率达100%。申请公开信息主要集中在项目环评信息、水务设施维护管理等领域。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东湖高新区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程序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主动对照政府信息基本目录规范标准,加强对内部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及时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错敏词等信息。2025年未发布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扎实配合开展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结合内部机构设置及队伍建设实际,动态更新修正信息标题、内容、格式,做到发布内容规范、要素完整、格式统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做好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相关信访发布审核和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环保、水务、防汛抗旱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内容日常维护。

(五)监督保障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强化日常监督考核管理,制定环境水务局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发布登记表做到凡发布要经办人、审核人、分管领导逐层审核的机制,主动做好群众监督和政务信息公开,保证各类申请能够依法依规受理、按期办结。主动对外公开信息和投诉电话,听取社会公众的建议,2025年未出现信息更新不及时、群众反馈不满意现象,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21.13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4

0

0

0

4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环境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的学习还不够深入,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加强政务公开信息管理审核,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全面性和规范性。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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