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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山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3-01-12 10:22
  • 来源: 花山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花山街现将202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花山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省、市、区关于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积极推进街道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依法性、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街道办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沟通联系党群政群关系的桥梁纽带作用,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及时公开工作动态,准确发布各项政策,及时维护更新机构职能机构设置等相关信息。2022年,结合党政焦点、发展重点、改革难点、社会热点,积极更新门户网站,街道办主动公开文件8件,依规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2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街道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例。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街道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不断提高公开质量,规范公开内容,从政治导向、语言文字、政策法律、公民隐私等各方面把关,对涉及个人隐私、错敏词、赌博暗链、无效的信息进行清理,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与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我街道办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不断优化更新网站管理工作,强化服务效能,提升平台建设与公开内容契合度,便于信息发布和群众查阅。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保证专人专责,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严谨性和时效性,完善现有的居民投诉渠道,优化服务群众和基层的端口,社会反响良好。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2年,我街道办严格按照区管委会和街道办有关规定,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监督检查,有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2022年,花山街道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花山街道办信息公开工作工作稳步推进,进展良好,但同时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

一是公开信息内容质量、数量仍有待提升。

二是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错别字及信息公开不规范等问题还没有完全杜绝。

2023年,花山街道办将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对撰稿人员、信息发布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

二是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落到实处,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素质明显提升。

三是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实现信息公开质量明显提升,使信息公开进一步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花山街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21-12月,我街道共发放城市低保金1973701.56元,发放2281人次;城市孤儿救助金82120元,发放52人次;残疾人精神药补60900元,发放406人次;高龄津贴846900元,发放2589人次;残疾人两项补贴465580元,发放4326人次;社会救助政策资金到位率均到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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