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纪检监察审计办在党工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纪律和监督摆在首位,对标对表,全面履职,坚定不移把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工作始终,为东湖高新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打造“三个光谷”升级版提供有力纪律保障。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工作机制,制定《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审计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紧密围绕部门职能,坚持积极、稳步、有序、渐进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全年主动公开审计政策性文件及解读3条,更新机构简介1条,巡察信息公告6条,出具说明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有关规定,2021年,纪监审计办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及解读3条,分别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审计业务管理办法》《高新区审计业务会议办法》《高新区委托中介机构审计质量管理办法》及其政策解读。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三十二条“巡视进驻、反馈、整改等情况,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有关规定,主动公开巡察信息6条,内容主要为涉及区巡察组巡察驻点、整改及反馈方面的信息。此外,还公布了部门机构设置及部门职能、办公地址、负责人、办公时间及联系方式等。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无此类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无此类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纪监审计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标准还不够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够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下一步拟继续加强信息公开政策学习,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此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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