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专区   |   ENGLISH   

2021年东湖高新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2-01-24 09:05
  • 来源: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和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现将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东湖高新区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东湖高新区党委、管委会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将工作落到实处,高新区教育局成立了政务公开与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领导统筹负责,局机关各部门(教发院)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党政办公室牵头,抓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审批机制,做到层层审核,层层把关,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2021年,教育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主动公开涉及教育的政府信息108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组织机构信息1条;规范性文件信息4条;其他文件信息4条;其他信息93条;办事指南信息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部门预决算3(45个单位在3个总表中公示)条。

2021年,教育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宗,主要涉及教师招聘及教师职称评定内容,已全部依法回复。

按照政务和大数据局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教育局将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部门责任人联系方式等均进行了公开;教育专项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等在政务网上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教师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等均按政策公开。

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做到责任、任务、措施三落实,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的进行。

2021年,教育局没有群众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教育局共在高新区政务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8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73

15

15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20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1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1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2282

-2279

103

(文化、体育、旅游归并到宣传部)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20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1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1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20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1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1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1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收到和处理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按照高新新区政务服务信息公开要求,2021年,教育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着信息公开不及时、工作人员专业知识不够丰富的问题。

改进情况:

一是对标要求及时整改针对政务和大数据局提出的教育局幼儿园管理、招生政策文件、招生结果未及时公示的整改要求,教育局及时整改,安排专人对接,确保相关问题及时彻底整改到位。

二是围绕热点,服务群众结合其它兄弟区教育事项信息公开经验做法,教育局计划2022年对群众关心的教师招聘、各类考试、入学转学、学校信息等方面的内容及时主动公开,为群众提供规范、快捷的服务。

三是强化培训专业服务随着社会对网络化、信息化服务不断提升的需求,教育局将积极整合本区教育类优质信息资源,逐步实现教育公共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加强本局教育信息资源向各基层单位的延伸。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教育局严格按照高新区政务和大数据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开展相关工作,没有需要报告的其它事项。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221月19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