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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3-01-19 11:09
  • 来源: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和省市相关工作规定,教育局稳步推进全年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东湖高新区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不断提高政务服务工作的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这一年,区教育局紧紧围绕高新区党委、管委会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教育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主动公开涉及教育的政府信息139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组织机构信息2条;规范性文件信息7条;其他文件信息9条;其他信息112条;办事指南信息4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部门预决算3(45个单位在3个总表中公示)条。

2022年,教育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宗,主要涉及教师招聘及教师职称评定、幼儿园退费和培训机构资质等内容,已全部依法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政务和大数据局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教育局将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部门责任人联系方式等均进行了公开;对局属二级事业单位相关信息进行了公开;对全区45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相关信息进行了公开;教育专项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等在政务网上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教育资格证及教师招聘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以及教师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录用结果等均按政策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将工作落到实处,区教育局成立了政务公开与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领导统筹负责,局机关各部门(教发院)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明确了日常工作由党政办公室牵头,各部门予以配合,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同时,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审批机制,做到层层审核,层层把关,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监督保障。为将此项工作做准、做实、做细、做好,区局从机关各部门抽调懂政策、懂业务的骨干人员,参加学习,全面、系统地学习了政策要求、内容标准、技术操作等内容,为教育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良好的内部监督服务保障工作。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和社会群众监督反馈意见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负面管理清单,对公开内容违反相关文件规定或内容不实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22年,教育局没有涉及群众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教育局共在高新区政务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9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必要文字表述。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收到和处理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照高新新区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标准和武汉市其他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现状,我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做的还不够规范,公示的条目还不够充分;有些公示期已到的信息没有及时撤下,还有些网上公示的内容核稿不严存在知识性的错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为兼职人员,专业性还不够强。

改进情况:

(一)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人才的选拔和培养,组织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东湖高新区有关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区教育局实际认真清理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对照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抓重点促深化。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发展”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按照有关规定对行政事项进一步明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2年,严格按照教育局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依法公开了相关内容,做到了该公开的全部依法公开。

对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了“回头看”,严格落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监督保障栏目公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教育局关于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报告》,没有需要报告的其它事项。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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