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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4-01-23 16:28
  • 来源: 武汉东湖高新区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 (wehdz.gov.cn)下载,数据统计起止日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教育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主动公开涉及教育的政府信息116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组织机构信息1条;规范性文件信息0条;其他文件信息6条;其他信息104条;办事指南信息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部门预决算2条(2023年49个单位预算在一个表格中,算一条;2022年45个单位决算在一个表格中,算一条)。

2023年,教育局公开了教育局工作职能、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教育局年度工作目标,将与群众关系密切的中考相关政策、学生转(休)学、教师资格证等办事程序及教育局工作的法律依据或文件依据等重点工作信息进行了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教育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宗,主要涉及教育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教师招聘文件公开情况。按照区政务与大数据工作要求,3项申请都已经在规定时间节点内按规范文本格式向当事人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教育局严格执行管委会党政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工作要求,每一条上网公示的信息都要经过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重审核,做到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截止2023年12月,教育局现行规范性文件0条,废止失效文件0件。

按照政务和大数据局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教育局已将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部门责任人联系方式等均进行了公开;教育专项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等在政务网上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教师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等均按政策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教育局严格按照高新区管委会对网站集约化建设的相关要求,专人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为方便群众获取教育相关信息,教育局另安排有专人负责“光谷教育”微信公众号管理,与政务网同步公示有划片招生等方面的信息。

(五)监督保障

2023年,教育局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建设管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发布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报送等工作;明确局党政办公室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建立了受理答复机制,做到了件件能受理,事事有答复,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各部门年度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教育局共在高新区政务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收到和处理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教育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务与大数据的指导下,在局领导的重视下,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信息公开组织管理工作仍需加强,统筹推进工作机制仍需强化;信息公开服务作用仍需加强,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公开内容有待深化;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丰富。

下一步,教育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让群众更多的参与到政务公开中,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教育局严格按照高新区政务和大数据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开展相关工作,没有2023年信息公开处理费收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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