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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高新区教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6-01-16 11:53
  • 来源: 东湖高新区教育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要求及授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之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本单位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武汉东湖高新区政务网(https://www.wehdz.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教育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围绕群众关切,持续拓展公开范围、提升公开实效,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69条,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8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规范答复,答复准确率100%;未发生因政务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社会满意度稳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

202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组织机构信息1条;其他信息63条;办事指南信息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部门预决算2条(预算决算各1条,预算含教育局汇总、教育局本级及54个二级单位附件;决算含教育局汇总、教育局本级及49个二级单位附件)。

2025年,公开了年度工作目标、与群众关系密切的中高考政策、义务段学生转(休)学、教师资格证等办事程序等重点工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宗,涉及2025年招生划片和入学安排、局属单位参加社区选举文件公开情况。按照东湖高新区政务与大数据局工作要求,8项申请均在规定时间节点按规范文本格式向当事人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5年,继续严格执行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上网公示信息“三审三校”,涉密不公开。

按照政务和大数据局工作要求,已将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部门责任人联系方式等均进行了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入学划片、招生考试、教师招聘、职称评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以及录用结果等均按要求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教育局严格按照高新区管委会对网站集约化建设的相关要求,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为方便群众获取教育相关信息,教育局另安排党政办宣传口负责“光谷教育”微信公众号管理、安排基教办负责“东湖高新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账号管理,与政务网同步公示涉及教育领域的招考、职称评审以及入学划片、入学转学以及休学等方面的政策和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2025年,教育局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建设管理,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发布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报送等工作,明确局党政办公室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建立了受理答复机制,做到了件件能受理,事事有答复,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各部门年度考核。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受到处分追责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教育局共在高新区政务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5.181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5年共计收到和处理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教育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也未发生相关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

部分领域的信息公开还不够细致,如政策解读的形式和内容创新性不足,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回应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局机关少数业务口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主动公开的积极性不高。

(二)公开平台的管理和维护水平有待提高

社会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需求越来越高,当下公开的信息还存在内容更新不够及时、服务功能单一的问题,与群众需求的契合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与当下政府信息公开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问题是对当下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法规的理解和把握不够深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教育局严格按照高新区政务和大数据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开展工作,没有2025年信息公开处理费收取情况,没有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没有重大建设项目的批注与实施公开情况。

教育局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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