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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2021-01-19 16:20
  • 来源: 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公布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

我局始终把推行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主抓、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格执行武汉市机关单位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各业务科室提交的公开信息实行分级审批,严格把关,审批通过后对外进行信息发布。

(二)平台建设

坚持和完善政务服务网信息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创新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梳理政策内容,丰富服务企业形式。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网为主阵地、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企事通”小程序平台及时同步更新政策信息。发布和推送内容包括国家省市区最新政策、年度财政预算、项目申报通知、企业办事服务、企业供需对接信息等内容若干篇。“光谷企事通”小程序预计使用人数超过1000人,通过小程序预计每年服务超过10000人次,预计打通政策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企业服务工作在新媒体平台上的主动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

(三)内容延伸

2020年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基础建设向深化应用、由分散应用向资源整合转变的关键时期,我局坚持以贯彻《条例》为抓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转变,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对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形式做了进一步细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本年度共制作武新管正式文号文件及专题会议纪要16件,通过政务服务网通知公告栏对外发布各类项目申报通知、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2021年度财政预算、政策资金拨付前公示、各类服务企业信息共计116条,通过光博会公众号共发稿481篇,主要内容包括展会资讯、展商资讯、论坛内容、企业采访、同期活动、展会配套活动宣传及直播宣传和行业资讯等内容,提供光博会一站式服务平台。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58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数据均为机构改革前安监局的部门事项,以上数据来源于湖北政务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部门事项及权力清单统计显示)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无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指各行政机关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少用负值表示)

处理决定数量(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

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

如-8)

处理决定

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

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已结项项目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年共收到公开信息的申请0次,已在法定时间内回复申请人。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企业服务局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二是信息公开的宣传氛围还不够浓厚;三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创新意识还不够强。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三是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法举措创新。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信息,建设相关专题,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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