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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3-01-19 16:00
  • 来源: 人社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人社分局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政务公开专栏公开,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wehdz.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2人社分局主动公开市人社局文件4件,政策解读2条,惠民政策6条。修改完善部门职责、机构信息3条,公开部门2022年度年度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1份。  

进一步落实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就业惠民资金,就业培训以及社会保险政策等信息公开。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信用信息的公示力度。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的隐私性和保密性。进一步加大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工作落实情况总结,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

2022年共主动公开社会保障公开信息2条、就业资金、培训等信息89

(二)依申请公开。2020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其中网上申请3件,已办结3件,办结率100%全部按照规定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其中予以公开2件,1件不属于分局掌握的信息内容。

2022年度,1名自然人因与用人单位劳动纠纷,通过信访途径向分局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分局就投诉用人单位劳动违法事项出具书面答复,并提起行政诉讼。经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驳回申请人的起诉。分局参加行政诉讼出庭应诉1次,未出现败诉情况。

2022年,人社分局按要求参加市人社局组织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分析研讨会,以会带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有效减少因行政行为程序不当导致的复议及诉讼案件数量。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上级对信息公开的审查工作制度对涉及个人隐私、错敏词等无效的信息进行清理整改删除信息280过期和涉及个人隐私信息。分局未制发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人社分局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依托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对原有光谷社保微信公众号并入光谷政务微信平台。2022年,加强与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部门沟通,安排专人负责,强化在“光谷政务”平台信息的审核申请及发布程序。

(五)监督保障。2022年度,及时传达学习市人社局关于行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会议精神。按要求主动接受上级主管单位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2022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还需要继续完善和丰富,政策解读情况还存在过于依赖市局,主动发布还不及时

2. 对过期和涉及个人隐私、错敏词等无效的信息的清理还不够及时,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二)改进措施

2023年,人社分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重点做好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公开机制加强公益事业建设社会保障项目的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就业资金、就业培训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内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严格落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3.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公开情况。2022年度,人社分局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稳就业,加大就业惠民政策信息、补贴资金的公开力度。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对高新区人力资源机构年审、企业社保缴纳工资申报、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信息及时公开公示。按照高新区统一部署,组织参加湖北省2022年营商环境中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标评价工作进一步落实多元化劳动争议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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