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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6-01-19 10:00
  • 来源: 人社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人社分局”)编制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下载网址:https://www.wehdz.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人社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稳就业、保民生、促和谐”核心职能,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依规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促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人社分局积极通过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光谷政务微信公众号社保专区及办事窗口等多种途径,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其中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全年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27条,主动公开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双随机、一公开,财政资金预决算等重点信息;通过光谷政务微信公众号社保专区发布推文24篇,浏览量达25.38万人次。

)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6部按时办结。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有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进行办理答复,切实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持续深化信息管理体系建设,制发《信息公开审批表》,对政府信息从收集、整理、审核到发布的全流程实施闭环管理,切实保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内容的完整性和数据的安全性,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5年,人社分局继续配合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持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及“光谷政务”社保专区建设维护,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2025年,人社分局单独组建内控监督部门,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监督,同时也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外部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全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人社分局作为市人社局在东湖高新区派驻机构,本年度作出行政许可决定857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人社分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均为在线申请。所有公开申请全部按时办结,其中,同意公开(含予以公开、部分公开)2件、无法提供3、其他处理1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人社分局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2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人社分局在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对新问题、新情况主动研究和预判应对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

改进措施:加强案例研究和业务培训,提升依申请公开复杂件办理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人社分局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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