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对东湖高新区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不合格后处置结果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包括附件DBJ25420100484243988 圆盘、DBJ25420100484243990 圆盘、DBJ25420100484243991 碟子、DBJ25420100484244380 小碗、DBJ25420100484244381 椭圆异形盘、SBJ25420000003340320 筷子、SBJ25420000003341030 筷子,共计不合格报告7批次。具体公示信息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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