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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信息

  • 2025-12-12 15:00
  • 来源: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元旦、春节双节临近,食品采购与消费进入高峰期,为了保障消费者在节日期间参加家庭聚会、走亲访友、外出旅行等活动时的饮食安全,特做如下提示。

一、理性选购食品

认准正规渠道购买食品时,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超市、商场或电商平台,避免在“朋友圈”“群聊”等非合规渠道购买来路不明的食品。

注意仔细核查:查看食材感官性状是否正常,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胀袋、胖听)现象,预包装食品标签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生产厂家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散装食品是否储存在清洁、干燥的环境中,保健食品是否有“小蓝帽”标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否有“小蓝花”标志。

理性参与促销:节日期间商家促销活动繁多,应详细了解活动规则,结合家庭饮食需求按需购买,避免因低价诱导盲目囤货造成浪费。同时应索取并保留相关购物凭证。

二、科学储存食品

分类低温储存:不同的食材在保存时应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避免交叉污染。需冷藏或冷冻保存的食材,应及时按标识的存放温度放入冰箱,避免长时间暴露在室温下。

注意食品复热:冷藏或过夜的熟食、剩饭剩菜要妥善保存,再次食用前一定要确认食物未变质,彻底加热至70以上再食用。

拒绝高风险品:不食用野蘑菇、河豚鱼、织纹螺等有毒有害食品,不购买食用“野味”及来源不明的新奇食品,慎食不常吃的易过敏食材。

三、安全文明就餐

外出就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环境干净卫生的餐饮场所,避免路边摊点或无证餐饮单位。就餐时观察食材新鲜度,慎食凉菜、生食海产品等高危食品,若食用需确认商家具备相应经营资质。树立文明餐饮理念,按需点餐、适量取餐,剩余餐食妥善打包,拒绝餐饮浪费。

网络订餐时,应通过正规平台订餐,核查商家证照信息,优先选择距离近、信誉好的商家,谨慎订购凉菜、生食、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收餐时检查包装完整性和“食安封签”是否破损,确认餐品无污染后及时食用,不食用长时间存放的外卖。

四、警惕风险隐患

肉制品消费提示:购买生鲜肉品时,应重点注意有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等;肉品色泽是否自然(如猪肉呈淡红或鲜红,牛肉呈深红,禽肉呈淡黄或白色)、有光泽、脂肪洁白,表面是否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弹性好,无酸败、哈喇味或刺鼻的化学味等异味。对颜色过于鲜艳(尤其警惕异常鲜红)或暗沉无光、表面发粘、有异味(酸败味、腐臭味)的肉品需警惕。购买时需要关注肉制品的价格是否与新鲜肉的价格相匹配,对于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农村猪”“山猪肉”,以及在网络平台或实体店销售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肉制品,应谨慎选购,避免买到以低价肉冒充高价肉、“掺杂掺假”等问题肉制品。

防范假冒伪劣食品:拒绝购买假冒食品(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山寨”食品(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食品(以次充好、两超一非等)、超过保质期食品等。

谨慎选购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属于特殊食品,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购买时需通过正规渠道,依据自身需求选择,按说明书要求食用,不轻信虚假夸大宣传。

如果发现经营者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时,或对购买食品的安全问题有疑问的,消费者可拨打电话12315、12345提供线索或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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