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对东湖高新区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不格后处置结果公布如下:本次公布包括附件SBJ25420000003342094ZX 泰国龙眼、XBJ25420142488135721 筷子、XBJ25420142488135840 白豆角,共计不合格报告3批次。具体公示信息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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