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对东湖高新区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不合格后处置结果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包括附件DBJ25420100484247754 碗、DBJ25420100484247886 小碗、XBJ25420142484347792 菜碗、XBJ25420142484347795 圆凹菜盘、 XBJ25420142484347796 面碗、XBJ25420142484347799 中面碗、XBJ25420142484347800 大面碗,共计不合格报告7批次。具体公示信息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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