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对东湖高新区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不合格后处置结果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包括附件DBJ25420100003446851 鲜鸡蛋、DBJ25420100484248207 小碗、DBJ25420100484248483 小碗、DBJ25420100484248484 椭圆碟、 XBJ25420142491945492 蓝边炒菜碗、XBJ25420142491945590 骨碟、XBJ25420142491945591 小饭碗、XBJ25420142491945595 生肉盘,共计不合格报告8批次。具体公示信息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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