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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品零售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结果的公示(2026年第一期))

  • 2026-08-18 11:35
  • 来源: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保障公众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使用安全,落实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要求,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对辖区内药品零售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化妆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实施了日常监督检查。

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药品零售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结果公示表(2026年第一期)》。

特此公示。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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