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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2022-01-11 15:14
  • 来源: 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将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全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职能。

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0条,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5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1年市场监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0条,其中: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1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抽检信息74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示5条、药品监管工作信息12条、产品质量标准信息3条、知识产权政策通知3条、部门财政资金预决算3条、其他各类公告通知工作动态9条、案件处罚信息9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通过政务网站“东湖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wehdz.gov.cn/)—政府信息公开—通知”公开2条;通过政务网站“东湖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wehdz.gov.cn/)—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开1条;通过政务网站“东湖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wehdz.gov.cn/)—政府信息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3条;通过政务网站“东湖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wehdz.gov.cn/)—政府信息公开—地方部门平台—市场监管局”公开105条;通过政务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行政处罚公告”公开99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9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年共收到申请公开信息5件,其中:1件为信函申请,4件为区政务网上申请。主要涉及价格监管、企业行政处罚、企业行政监管等方面。按时办结数为5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000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000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000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000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000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5

0000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信息公开无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发生。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

0 

0000

0

000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府管理与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过程中还存在需要改进之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社会公众要求还存在差距。

(二)改进措施

推进互动,积极参加东湖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学习交流,提升公开质效,多借鉴学习先进部门经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东湖高新区政务信息公开要求进行信息公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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