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
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96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武政办〔2016〕41号)
民政部办公厅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的通知(民办发〔2021〕2号)
民政部办公厅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全程网办”的通知(民办发〔2022〕8号)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残联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全市通办的通知(武民政〔2020〕18号)
申请条件:
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正在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
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
补贴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城镇户籍,残疾等级为一、二级和三、四级的,每人每月发放补贴标准分别为140元和100元;农村户籍,残疾等级为一、二级和三、四级的,每人每月发放补贴标准分别为120元和90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00元。
补贴类别 | 户籍性质 | 残疾等级 | 补贴标准 (元/人/月)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城镇户籍 | 一级、二级 | 140 |
三级、四级 | 100 | ||
农村户籍 | 一级、二级 | 120 | |
三级、四级 | 90 |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不区分户籍 | 一级、二级 | 100 |
申请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委托代办的需提交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残疾人证;
3.低保证(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需提供);
4.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申办程序:
线下可以在全市任一街道(乡镇)提交申请,也可以在全国任一街道(乡镇)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申请“跨省通办”进行跨省申请。
线上可以通过登录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zwfw.mca.gov.cn/)及其移动端“民政通”(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百度APP搜索“民政通”访问)等终端,全程在线申请、查询和修改。
办理时限:
线下申请:
街道(乡镇)残联初审:7个工作日
街道(乡镇)审核认定:10个工作日
全程网办、跨省通办:
业务受理:3个工作日
审核认定:1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武汉市民政局:027-85765674
各区咨询电话:
江岸区:027-82739252
江汉区:027-83520007
硚口区:027-83803883
汉阳区:027-84886595
武昌区:027-88938996
青山区:027-68865275
洪山区:027-87385521
东西湖区:027-83898506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027-84857400
蔡甸区:027-69843265
江夏区:027-81819233
黄陂区:027-61001940
新洲区:027-89357787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027-67880445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027-86773376
长江新区:027-85998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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