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实施《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国家标准,规范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管理,根据武汉市民政局《关于做好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我区对有意愿开展评估服务且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进行了条件认定,现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5年7月28日-2025年7月30日)。
评估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武汉市阳光老年病医院 |
陈建英 |
15926481960 |
武汉炎黄创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周博 |
13886067424 |
受理异议部门:东湖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监督电话:027-65526028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2025年7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