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湖高新区2020年种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前期,社会事务局在受理湖北华之夏种子有限责任公司申报后,组织相关专家对企业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湖北华之夏种子有限责任公司为项目承担单位。现项目已建设完成,经建设企业提出验收申请,区社会事务局于8月3日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通过,现将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1年8月3日-8月9日。
联系人:方园 027-67880360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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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湖高新区2020年种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前期,社会事务局在受理湖北华之夏种子有限责任公司申报后,组织相关专家对企业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湖北华之夏种子有限责任公司为项目承担单位。现项目已建设完成,经建设企业提出验收申请,区社会事务局于8月3日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通过,现将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1年8月3日-8月9日。
联系人:方园 027-67880360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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