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武汉市蔬菜设施大棚建设实施方案》(武农〔2024〕14号)和《武汉市蔬菜设施大棚建设项目验收办法》(武农〔2024〕24号)文件精神,高新区共有1家企业(武汉植物方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市、区审核验收。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蔬菜设施大棚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武财农发〔2025〕976号)文件要求,按照验收确定的建设面积和奖补标准拨付奖补资金20.736万元。
现对上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4日至1月20日(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东湖高新区社会事务局书面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7-67880360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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