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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促进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5-01-20 16:20
  • 来源: 武汉东湖高新区投资促进局

投资促进局2024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东湖高新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现将投资促进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投资促进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条例》规定为依据,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围绕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及时发布招商引资重点工作、重要投资活动和招商产业政策等,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2024年,投资促进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包括工作职责、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传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策、年度报告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截至20241231日,投资促进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相关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投资促进局全面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2024年未制订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完善信息公开流程,规范信息审核发布制度;三是围绕招商引资工作,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提升信息质量,推进政务公开质效提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投资促进局整合构建新媒体传播平台,统筹推进招商光谷公众号和政务网协同发展,持续发布各类招商信息提升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互动服务功能。同时,投资促进局开展与湖北日报、长江日报等党媒、官媒的合作,多渠道公开光谷招商相关情况。

(五)监督保障

工作考核方面,投资促进局规范政务公开考核,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方面,主动对外公开信息,积极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责任追究方面,加强监督保障,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条例》要求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以下三方面的问题: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提高,我局将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在全局范围内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在高新区产业基础、招商引资重点方向和举措、营商环境等公众关切的环节进一步实施信息公开;二是信息公开渠道有限,进一步整合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官媒渠道,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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