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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促进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6-01-16 09:48
  • 来源: 东湖高新区投资促进局

投资促进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编制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http://www.wehdz.gov.cn下载。数据统计日期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投资促进局锚定“政务公开赋能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核心目标,深入贯彻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规范,结合光谷招商“强链补链延链”重点任务,创新公开模式、聚焦核心需求,推动政务公开与主责主业深度融合,切实保障企业和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投资促进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条,涵盖工作职责、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传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策文件、年度报告等信息聚焦招商引资主责,及时发布招商引资重点工作、重要投资活动和招商产业政策,确保公开内容合规、精准、有效。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其中网上申请0件,书面申请0件,已办结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东湖高新区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程序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主动对照政府信息基本目录规范要求,加强对信息发布的自查,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错敏词等信息。2025年未发布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投资促进局持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统筹运营“招商光谷”公众号与政务网公开栏目,精准推送权威招商信息、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深化与湖北日报、长江日报等权威媒体合作,全方位展示光谷招商引资工作成效,助力政务公开信息高效传递、落地见效。

(五)监督保障

投资促进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在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按要求进行审查。积极应对社会评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听取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2025年度,我局未出现因政务公开被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仍有短板,问题及改进措施如下:一是主动公开内生动力不足,内容针对性有待加强;后续将强化全员公开责任意识,抓实业务能力提升,重点公开光谷主导产业发展、重点招商方向、营商环境优化举措等核心信息。二是公开渠道统筹力度不够,整体传播效能不强;下一步将整合政务网、官方公众号及主流权威媒体资源,强化多渠道协同联动,提升信息公开覆盖面与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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