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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5-01-20 15:00
  • 来源: 应急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实际,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条,其中安全生产类信息23条,事故预防预警类信息17条,其他信息23条。

    (二)依申请公开

今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共收到群众线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例,申请人均为自然人,以上3件均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强化源头管控,及时清理政府信息错敏字,确保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认真学习《关于切实做好东湖高新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的通知》(武新管政务〔2023〕184号),按照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标准,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管理。今年,新开通“光谷应急管理”公众号,公众号开通以来,共计发布推文200余条,阅读量超50万人次。

(五)监督保障

办公室全面负责局内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监督工作,积极配合政数局做好信息公开考评,确保公开及时、合法合规。在社会评议方面,主动对外公开信息和投诉电话,听取社会公众的建议,全年未出现因政务信息公开而出现投诉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已在法定时限内回复申请人。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数量较去年有明显提升,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科室政务信息公开自觉性不足,个别栏目更新较慢;二是政务信息公开不及时,专项工作更新不全面,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按照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标准,加强对科室的指导和督促,自觉主动及时公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域政府信息;二是加强学习,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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