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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6-01-20 16:00
  • 来源: 应急管理局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现编制东湖高新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5年以来,我局公开政府信息46条,其中安全生产类信息27条,事故预防预警类信息12条,其他信息7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共收到5条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人类别均为自然人,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依规答复了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应审尽审,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配合政数局做好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及时公开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等信息;及时修正信息错误表述,针对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应公开而未公开等情况,督促相关科室进行整改。

(五)监督保障情况:办公室全面负责局内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监督工作,积极配合政数局做好信息公开考评,确保公开及时、合法合规。在社会评议方面,主动对外公开信息和投诉电话,听取社会公众的建议,全年未出现因政务信息公开而出现投诉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行政处罚18个,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37家,未产生行政强制、行政许可,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在规定时间及时回告被申请人。本年度无结转政府信息公开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我局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导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一是信息发布不够饱满。虽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既定栏目发布了安全生产、救灾生产类信息,但从我局职责业务划分方面来看,安全生产信息公布还不饱满,对于民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信息发布还需进一步压实审查责任。针对敏感信息严格审核,把握好发布信息内容,强化重点、放大亮点,谨慎掌握敏感信息发布。

下一步将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发布工作量,整合关于应急管理方面需要公开公示的法定内容,把握信息发布重点,定期、全面、准确、及时公示政府信息,满足群众对政府公共信息的需求;全面落实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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